几种常见的申报方式及报关程序如下 一般贸易是进出口的最常用的贸易方式,中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按一般贸易交易方式进出口的货物即为一般贸易货物。
我司可为没有进出口权的企业或个人,有进出口权的企业但没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企业提供一般贸易代理服务。
代签外贸合同:
我司凭借经验丰富的外贸人才和多年累积的实操案例,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外贸合同代签服务,能为企业最大限度地减少在国际贸易中摩擦与风险。
(一) 合同文本的起草
(二) 明确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资格
(三) 明确规定双方义务和责任
(四) 明确合同中的内容及条款
(五) 签约
进出口权代理:
进出口权办理需要经过一个比较复杂的审批办理过程,拟申请进出口的企业必须同时得到商务局、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管理局、电子口岸等相关部门的批准,并拿到上述部门审批证书后,才表示公司拥有了自营进出口的权利。拥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可依法自主地从事进出口业务。
我司提供进出口权代理,为没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开展进口业务提供方便快捷的业务支持。
几种常见的申报方式及报关程序如下:
一、 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常见的申报方式】
1、在进出境时缴纳进出口税费: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按规定缴纳税费。
2、进出口时提交相关的许可证:需要提交许可证的,要提交许可证。
3、海关放行即办理结关手续。
(1)一般申报的步骤
①准备申报单证(2大类单证:主要单证、随附单证)
②申报前看货取样(仅对于进口货物而言)
③申报(1、电子数据申报,2、提交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
④补充申报⑤修改申报内容或撤销申报
(2)配合查验
①海关查验
②配合查验
③货物算坏赔偿
(3)缴纳税费
(4)提取或装运货物
①海关进出境现场放行和货物结关 ②提取货物或装运货物 ③申请签发报关单证明联和办理其他证明手续
二、出境修理货物的报关程序
发货人在货物出境时,向海关提交维修合同或含有保修条款的原进口合同及申报出口需要的所有单证,办理出境申报手续。货物出境后,在境外维修的期限为出境之日起6个月,可以申请延长,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货物复运进境时应当向海关申报在境外实际支付的修理费和材料费,由海关审查确定完税价格,计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超过海关规定期限复运进境的,海关按一般进口货物计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
三、暂时进出境货物的报关程序
1、使用ATA单证册的暂准进出境货物
(1)进出口申报:
①进境申报
②出境申报
③异地复运出境、进境申报
④过境申报
(2)转关
(3)结关
①正常结关
②非正常结关
2、不使用ATA单证册报关的进出境展览品
(1)进出境展览品的核销结关:
①复运进出境
②转为正式进出口
③展览品放弃或赠送
④展览品毁坏、丢失、被窃
3、其他暂准进出境货物:海关就暂准进出境货物的暂准进出境申请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后,应当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暂时进/出申请批准决定书”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不予批准决定书”
结关:(1)复运进出境(2)转为正式进出口(3)放弃(4)不可抗力
四、退运货物的报关程序
退运货物是指原出口货物或进口货物因各种原因造成退运进口或者退运出口的货物。退运货物包括一般退运货物和直接退运货物。
1、一般退运货物出口货物的海关手续
(1)报关(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原货物进出时的进口货物报关单、保险公司证明或承运人溢装、漏卸的证明等有关资料)
(2)税收
2、直接退运货物
(1)当事人申请直接退运的货物
当事人向海关申请直接退运,应当按照海关要求提交“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申请书”、证明进口实际情况的合同、发票、装箱清单、已报关货物的原报关单、提运单或者载货清单等相关单证,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书及海关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2)海关责令直接退运的货物
当事人办理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的申报手续时,应当先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在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并在进口货物报关单的“标记唛码及备注”栏填报关联报关单(出口货物报关单)号。
货样、广告品的报关程序
进出口货样、广告品的报关程序除暂准进出境的货样、广告品外只有进出口报关阶段的4个环节,即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其要点如下:
1、证件管理
出口货样每批次货值人民币3万元以下免领出口许可证;运出境外的两用物项和技术的货样或实验用样品,按规定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凭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向海关申报。列入《法检目录》范围内的进出口货样、广告品,凭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出入境货物通关单向海关申报。
2、税收管理
进出口货样、广告品,除法定减免税外,一律照章征税。
五、租赁货物的报关程序
1、金融租赁进口货物的报关程序
(1)按货物的完税价格缴纳税款
(2)按租金分期缴纳税款
2、经营租赁进口货物的报关程序
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租赁货物进口时应当向海关提供租赁合同,按照第一期应当支付的租金或者租金总额和按照货物的实际价格分别填制报关单向海关申报,提供相关的进口许可证件和其他报关单证,按海关审查确定的第一期租金或租金总额的完税价格计算税款数额,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代征税,海关按照货物的实际价格统计。
经营租赁进口货物租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纳税义务人应当申请办结海关手续,将租赁进口货物复运出境或者办理留购、续租的申报纳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