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旧包装机收货人向码头提交哪些报关单证才能提货呢
进口旧机电产品运抵口岸后,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持下列资料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一)INVOICE、提单、代理报关授权委托协议、进出口许可证件、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进出口单证。
(二)需实施装运前检验的,还应当提交装运前检验证书及随附的检验报告。
(一)口岸海关实施口岸查验时,应当对申报资料进行逐批核查。必要时,对进口旧机电产品与申报资料是否相符进行现场核查。
(二)目的地海关对进口旧机电产品实施目的地检验。
(三)海关对进口旧机电产品的目的地检验内容包括:一致性核查,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项目检验。
(四)海关对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依照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A:《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即为旧机电产品,需要在进口时按照旧机电进行申报。
1.已经使用(不含使用前测试、调试的设备),仍具备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价值的;
2.未经使用,但是超过质量保证期(非保修期)的;
3.未经使用,但是存放时间过长,部件产生明显有形损耗的;
4.新旧部件混装的;
5.经过翻新的。
B:进口旧机电设备申请资料包括:
1)申请人、收货人、发货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装运前预检验申请书
3)拟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按标准格式填写,一式两份,要求以电脑打制。)
4)进口旧机电产品描述(按网上标准格式填写)
5)其它材料(8年前制造的旧机电产品原则上均需提供产品彩色图片/照片;制造年限久的设备如在发运前已经维修整理,申请人可提供相关记录与证明);进口二手大型成套设备、流水线需提供设备配置图、工艺流程图等资料.(这个十分重要,没有这些资料大型设备的进口就无法通过!)。
6)进口用于销售、租赁或者维修等用途且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进口质量许可管理。
设备进口流程
1.进口前根据机械设备新旧程度,海关监管条件提前确认好设备是否属于国家禁止进口产品,进口是否涉及进口许可证(简称"O证")。
2.结合机械设备监管特性,制定机械设备进口方案,提前规避一些不必要的风险。
3.确定国外发货人国家及地址,预约中检机构去国外工厂做旧设备的装运前检验检疫工作,并提前通知国外发货人配合。
4.中检合格,通知国外发货,并根据准备相关资料。
5.到港,进口报检、报关、缴税,查验。
6.放行提货。
7.目的地查验。
旧机械设备进口过程中注意事项:
1.旧机械设备进口申报时,如海关对申报价格有异议,会对申报价格审价,通常按照内部系统同类产品的价格进行对比,然后给出一个认定价格,如果进口商认为海关给出的价格太高,无法接受,就需要补充价格证明文件(如信用证、付汇记录、采购磋商邮件信息、同款或类似进口产品价格)与海关磋商。
2.旧机械设备进口申报,进境口岸海关查验时,一般会特别检查机器设备是否有铭牌及铭牌信息(标注机器的名称、型号、电压、制造年限等信息)是否与申报单证信息一致。
3.旧机械设备进口时常会用木箱打包或在机械设备底部放置垫木以此来保护设备,这些相应的木质包装必须有IPPC熏蒸标识。
4.旧机械设备在口岸海关放行后,还有一个目的地查验的手续,需要企业属地海关部门上门对货物进行验收,届时根据属地海关要求监管拆箱或不拆箱,并对旧设备做验收工作,检验此批进口的旧设备是否可以正常运行使用,只有验收合格此进口的机械设备方可生产使用或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