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进口报关手续及注意事项《通关指南》
1、 什么是压力容器?
原国家质检总局2014年第114号《特种设备目录》修订公告对压力容器作了明确定义,压力容器是指装有气体或液体并承受一定压力的封闭式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大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最大工作温度高于或等于标准沸点的液化气体和液体体积大于或等于30L,内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的最大几何尺寸)大于或等于150mm的固定和移动容器;装有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标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表压),压力和体积乘积大于或等于1.0MPa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液体的气瓶;氧气室。同时,以清单的形式明确了监管压力容器的种类和品种的具体范围。
2、 特种设备目录
上述参数可在压力容器铭牌和手册上找到。只有满足所有条件的容器才可归类为压力容器。例如,我们的家用压力锅不是专用设备中的压力容器,因为它的体积小于30L。
3、 压力容器是专用设备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条规定:“特种设备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特种机动车辆和其他特种设备,对人身、财产安全构成重大危险的。“这里明确规定,压力容器(包括气瓶)属于一种特殊设备。
压力容器(含气瓶)属于特种设备。
4、 进口压力容器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条规定:“进口特种设备应当符合中国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经检验合格;需要取得中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应当取得许可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号)对此处所指的“许可证”作了明确规定。
5、 特种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目录
本条规定了随附的相关材料和文件。特种设备进口所附的技术资料和文件应当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即:, “特种设备出厂时,应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监督检查合格证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并附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并在专用设备的显著位置设置说明书。“安装、使用和维护说明、产品铭牌、安全警告标志和说明应使用中文。
综上所述,进口压力容器不仅必须符合相关许可证制度,还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随附文件的要求。
6、 如果进口压力容器没有许可证怎么办?
特种设备的进出口检验应当符合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口压力容器属于实行国家制造许可证制度的特种设备类别。单独或成套进口的压力容器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这是中国相关法律的强制性要求。近年来,海关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未经许可的压力容器是单独进口的,或是成套进口设备携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检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压力容器应当予以退回或者销毁。
7、 旧压力容器可以进口吗?
根据《禁止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6号)的相关规定,商品代码为7311001000和7311009000的装有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用于零售包装)的钢制容器和其他装有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用于非零售包装)的容器属于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