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申报禁止进口压力容器包装钢瓶HS是涉6证的禁止进口物项,请问区内企业需要如何报进
编号 476309
姓名2100090012980
留言时间2023-05-18 14:36:04
留言内容...
申报禁止进口压力容器包装钢瓶HS是涉6证的禁止进口物项,请问区内企业需要如何报进
编号 476309
姓名
2100090012980
留言时间
2023-05-18 14:36:04
留言内容
海关老师好,有保税区内企业向国内企业进口一批液化气体,该批气体由压力容器包装,是循环使用的钢瓶,在气体使用完毕后要退回区外企业。但钢瓶HS是涉6证的禁止进口物项,请问区内企业需要如何报进?保税区内企业是否可以用金二账册报暂时进出口?进口使用完毕后,钢瓶退回区外又该如何申报?因为又涉及到了区外企业报钢瓶进口了,盼复,谢谢!
问题分类
加工贸易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23-05-18 15:07:47
答复单位
南京海关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国务院令第3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九条 属于禁止进口的货物,不得进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56号令)第七条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国家禁止进口、出口的货物、物品不得在综合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后续如有疑问请致电海关12360服务热线进行针对性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