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其它规定: 1) 对超过10年的进口旧工程机械原则上不予备案; 2) 需要进口的旧工程机械,备案时要求单机进行申报; 3) 用于组装、销售、租赁或者维修用...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其它规定:
1) 对超过10年的进口旧工程机械原则上不予备案;
2) 需要进口的旧工程机械,备案时要求单机进行申报;
3) 用于组装、销售、租赁或者维修用途的进口旧印刷机零部件(散件)原则上不予备案;特殊需要并经有关部门批准进口的,必须由国家质检总局实施备案。
4) 超过10年的进口旧印刷机及所有单、双色旧印刷机原则上不予备案。
5) 进口旧的钢管式脚手架及其附件或构件原则上暂不予备案。